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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防火须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    发布日期:2022-03-29 16:59

1.进入实验室人员应熟知相关各类使用的易燃、易爆物品知识,并具备相应的消防应急处理知识;

2.在实验室期间,应杜绝产生火灾隐患;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报告,并主动协助实验室排除发现的隐患,做到以防为先;

3.实验室及附近区域严禁吸烟或焚烧其它物品;不得将吸烟相关物品及其他私人引火设备及易燃易爆品带入实验室;

4.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设备;

5.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,以满足实验需要为准,化学室内不得大量储存。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,由使用人负责其安全性,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;

6.实验室施工期间如需使用电焊等动火设备,需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申请,得到批准后才可施工,并需通知物业部门知晓具体使用时间和地点;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,安全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,并保证实验室有人员在场监督施工过程。

7.发生火灾,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:

(1)电器设备失火,应立即切断电源,用干粉灭火器灭火;

(2)化学药品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。已酿成火灾,应立即报警,同时组织抢救;

(3)其它条件下视具体情况而定,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
火警电话:119